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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编辑时间:2014-08-13 14:07:08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浏览热度:3441】

 

参保人员生病后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分三种情况:

1、正常住院(指单位不欠费、医疗手册、医疗保险卡都有的)如何办手续:

参保人员生病后如需住院治疗,办理住院手续时要携带《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医疗保险卡,在定点医院的市医保窗口按医保程序办理住院,住院时交部分押金即可。

2、单位欠费怎么办住院:

单位欠费期间也要告诉我们的参保职工一定按医保住院,无论单位欠费多长时间,只要按医保住院,补缴欠费后携带出院证、正规医保发票、医疗手册到中心结算科办理报销,非常方便快捷。

3、新参保单位医疗手册、社会保障卡在没给职工发到手时发生医疗费用怎么办:

新参保单位在参保三个月或半年内如果没有及时把医疗手册发到职手里的(单位参保后就可以到人社局买医疗手册,单位要及时去办理)。在这个期间,如果由职工生病,参保人员可以先按普通患者办理住院,出院后携带医疗手册、填写《特殊就医申请表》、《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正规发票、出院证、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到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住院费用报销(分两种情况)

*省内异地常驻人员:

*省外异地常驻人员:

(一)省内异地常驻人员就医管理:

1、参保人员必须到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2、参保人员在所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治疗有困难需转外地治疗的,应回太原市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转外手续。

3、报销需要的材料

1)正常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医疗手册》、出院证、诊断建议书、正规发票、详细的费用明细(加盖医院公章)以及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填写《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的保销申请表》一式一份、《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风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

由当地医疗保险机构对就诊医院出具定点医院及医院级别证明。

异地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在异地工作的须出具单位证明。

2)异地安置人员符合门诊慢性病发生费用如何报销

《医疗手册》、《门诊慢性病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用药、治疗情况、医生签字、单位、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

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证明。

异地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在异地工作的须出具单位证明。

按季或按年报都可以,按照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报销。

(二)省外异地常住人员就医管理:

1、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可以到居住地的任何一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员在异地备案期间,如需在太原市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的,可按太原市医疗保险的就医结算流程办理住院,定点医院按照转外就诊的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3、未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住院费用的,按照急诊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

4、参保人员在所备案的居住地治疗有困难需转让其他城市继续治疗的,应到当地三家甲等综合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的专科医院办理转外手续;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行垫付,出院后到太原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

5、报销需要的材料

1)异地安置人员正常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

*填写《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与《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各一份;

*正规有效发票、出院证、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2)异地安置人员符合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

*《医疗手册》、《门诊慢性病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用药、治疗情况、医生签字、单位、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

*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